不久,江北新区传出头盔价格现行政策提示劝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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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诫函

各头盔生产制造、经营者及有关企业:

伴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最近一部分地域的电瓶车销售市场出現了头盔一手货源焦虑不安、价格大幅度增涨的状况。为维护保养好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现明确提出以下价格提示劝诫,望各头盔生产制造、经营者及有关企业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主动标准头盔运营价格个人行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自我约束管理方法。遵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标准,有效制订价格,相互配合政府部门搞好销售市场稳价稳价工作中,相互维护保养优良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在销售产品和出示服务项目时,理应主动依规实价。定价內容要真正确立、清楚显眼,不可价外抬价,不可扣除一切不予标出的花费。不可违反消费者意向,捆缚、套系产品和服务项目,或是额外别的不科学的买卖标准。

三、不可运用虚报的或是让人误会的价格方式(如编造现价、虚报特惠溢价、不执行价格服务承诺等),哄骗消费者或是别的经营者两者之间开展买卖。不可编造、散播价格上涨信息内容,促进产品价格过快、过高增涨,搅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可互相勾结,控制市场价格,不可限定生产加工总数,切分销售市场,危害别的经营者或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除生产制造自购外,不可超过一切正常的储存总数或是存储周期,很多推积有关产品,导致市场需求焦虑不安或价格产生出现异常起伏,促进产品价格过快、过高增涨。

南京市重点区域管理委员会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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