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发掘市政道路2次“吃罚款单”

频道:新闻 日期: 浏览:666

城市道路是供车子、非机动车行驶的,私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但妨碍市容市貌,还非常容易造成安全风险。前不久,浦口区执法局中队网格化管理大队对一起未经审批同意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的个人行为开展了两格处罚。

大队平时巡视至春熙路时,发觉春熙路主干路和南端人行横道(蓝岸尚城南门处)均被挖掘。稽查队员马上向前了解当场工作员是不是申请办理了有关合理合法批准办理手续,工作员吞吞吐吐,目光闪躲,有意避开话题讨论,拥有丰富多彩工作经验的队员马上发觉不太对。因此勒令施工单位现场中止工作,接着稽查队员进行调研,发觉该企业在未获得有关批准办理手续的状况下,遂对所述城市道路开展挖掘道路施工下埋降水管路。

另外稽查队员发觉,当事人早期因私自挖掘春熙路北端人行横道早已被行政部门处罚过并催促其健全有关批准办理手续,想不到这次依然侥幸心理,又在不一样道路犯了一样的不正确。当事人以违法行为被处罚过为由,期待稽查队员对其可免于处罚。尽管早期早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开展过处罚,可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类状况不属于“一事不二罚”的情况。那麼就顺带给大伙儿科谱下什么叫“一事不二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 不可给与2次以处罚的行政部门处罚。”本案中的当事人尽管执行了同样的违法行为,可是当事人是在不一样的道路执行违法行为,不属于上述所说情况,因而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 处罚。最终稽查队员对当事人开展了主题教育后依照有关规章依规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雨花执法局单位提示众多群众,未经审批同意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的个人行为占有公共资源网,毁坏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路面地面也导致受到破坏。执法局单位将对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的个人行为果断给予劝阻,并依规给与严格处罚。

热门
最新
推荐
标签